特留分是保障還是傷害?看懂現行遺產繼承的三大副作用
圖片來源:CANVA
特留分在二十世紀是「社會安全網」,在二十一世紀愈來愈像「家庭衝突放大器」。
在它直接廢掉以前,現在的粗糙版本,能不能因應時代需要,把重點重新修正,放在更務實的事務上,諸如加緊防備:保護失智長輩不要遭騙更改遺囑;不允非善意子女控制父母、排擠其他人;再婚後的財產流向新家庭,疏於照顧前任婚生子女;情緒勒索逼父母立不公平遺囑。這些狀況在現代社會不但真實存在,而且為數不少。
特留分這個「煞車系統」的設計,其實不是為了制訂公平,是為了防止極端的不公平;可惜它造成的倫理副作用,大到得不償失。
常見副作用1:懲罰「有責任感的人」
現在家庭常見模式是:一個人扛照顧責任,其他人偶爾探望父母,或者徹底失聯。
父母想多留些財產給照顧者,是基於現代價值觀的責任對價,但特留分會把這個「責任差異」抹平。
久了,會讓「親生的孩子們」,領悟到很糟糕的訊息:反正不管照不照顧,所有遺產到最後還是要照人頭平均分配,何必擠在旁邊給自己找麻煩;多做多錯,多錯多嫌,朋友圈照顧父母愈專心的,挨得罵愈多。
當照顧者沒有得到公平的評價與對待、當「甘願做歡喜受」不再是一種榮譽、當照顧者的善意被結論「活該」,家庭內部的責任倫理就真的不再值錢了。
常見副作用2:否定「關係是會變質的」事實
法律有個非常癡情的原始設定:血緣是永遠不變的關係,所以具備絕對的基本權利。
但在這個已近一個世紀的家族觀念下,有些血親關係的存在,事實上簡直如同亡靈入侵,像是:長年家暴的父親霸氣掌權;失聯後折返回家啃老的子女;敗光家產又反覆傷害家人的配偶。
電視劇裡咆哮:「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、我跟你脫離兄妹關係」通通都只是戲劇對白而已,法律否定脫離血親關係這個台詞的實際作用,當真實人生遇到遺產結算時,特留分對惡劣份子一樣網開一面,不管家族成員何其惡劣,他在法律面前,依然擁有被保障的權利,這對受害方無疑是強烈的情感否定。
好人該有好報,惡人該有惡報,這雖然不是遺產繼承上的依據,但是特留分過度的一視同仁,就是讓善惡之間不分賞罰,在欠缺制約規則輔佐的跑道上,人性是容易出軌的。
常見副作用3:把「最後的愛」變成「最後的審判」
遺囑的存在應該是一種情感表達:我想感謝誰、我想補償誰、我最信任誰。但特留分會把這些情感降級成:可被挑戰、可被計算、可被強制打折。當特留分在對抗遺囑過程裡得到勝利時,等於告訴所有人:「被繼承者的情感歸屬與遺產自主,並不具備完整效力」,這對貢獻心力的特定家人、親力親為的照顧者,形同沒有還手餘地的重拳。
特留分,到底是加倍幸福還是加重傷害?
從累積的社會現象評論,特留分絕少展現和諧促進器的功能,倒像是為了防止有人完全被踢出局,於是逼著有相同權利的人全都綁在一起算舊帳。
很明確地說,特留分不會主動製造幸福家庭,但是在已經失衡的家庭裡,它絕對可以讓傷口更深、更久。
所以二十一世紀比較合理的繼承方向是什麼?
血緣的絕對保障,必須轉向,繼承者光有血緣不夠,還要盡到責任,在關係品質的綜合考量下,一顆有良心的責任行為,在財產承接的地位上,遠比血緣關係更值得報償。
特留分本質是在回答一個殘酷問題:「當親情失敗時,法律要站在誰那邊?」目前的特留分似乎站在「被排除的人」那邊,這也一再重創了「曾經付出最多的人」。
特留分已經不是單純的正義工具,它是一個在不正義關係間做取捨的制度。沒有特留分,有的人會像失去已列好中獎編號的彩券,就算沒有成本,他也覺得是個人重大損失,絕不輕易配合讓渡。
如果特留分繼續存在,有的人就要對不存善意的人開倉賑災,把自己一點一滴的血汗耕耘分出半畝持分,哭喊無聲。情義之傷,金錢之爭,一般人比較怕哪一種悲劇?哪一種悲劇更容易帶來心碎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