颱風假其實不是「假」

颱風假其實不是「假」
颱風季節來臨,若遇政府機關宣傳停班停課,員工有權拒絕出勤嗎?老闆是否又該給薪?

編按:今年夏天颱風接連逼近台灣,許多勞工朋友紛紛關心起「颱風假」議題,颱風天如果放假、還有薪水可以領嗎?要是臨時被公司要求「加班出勤」,員工可以拒絕嗎?勞動法規專家陳業鑫律師在《懂一點法律2》書中,從勞動法令帶大家一起思考,遇到天災停班停課時勞工如何自保?主管又該如何應對?

 

小豪的公司實施分流上班後一個月後,一個颱風生成,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一天,小豪大喜過望,剛好可以閃掉無聊的線上會議。

沒想到颱風走後,小豪的老闆卻罵他無故曠職。小豪一頭霧水,政府都宣布停班停課了,既然停班為什麼還要參加會議? 老闆這樣要求才違法吧?

到底,小豪和他的老闆誰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呢? 此外,又有哪些工作性質適用颱風假?

 

在談這個議題之前,我們先來釐清一個觀念,那就是:其實颱風假並不是一種「假」。

 

颱風天員工有權不出勤,老闆也能不給薪

因為天災緣故,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這個對象原本也不是針對一般勞工,而是針對公務員和各級學校(《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二條),只是許多公司行號都習慣比照政府標準,決定是否讓員工出勤。

主管機關為保護勞工生命安全、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求,又制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,根據這個要點的第六條,當發生颱風之類的天災時,只要從勞工居住地到工作地點中間所經過的任何地方,有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,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,而「雇主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」。

簡單說,因為「颱風假」並不是一種法定的「假」,雇主其實還是可以要求員工上班,但前提是雇主要能確保勞工出勤安全無虞;而勞工基於安全顧慮,也可以理直氣壯選擇不上班,雇主不能說勞工曠職。

純就法律上來說,如果勞工颱風天選擇不出勤,雖然雇主不能算對方曠職,但雇主也有權利可以不發給勞工那一天的工資。不過,前述那個要點的第七點也建議:「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。」意思是,雖然在法律上雇主可以不發那天的工資,但勞動機關建議「最好」還是給,而這也是目前台灣多數企業的作法,也因為如此,很多民眾誤以為遇到颱風時,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就是「賺到一天假」,其實並不然,而是那些企業選擇多給勞工那一天的工資。

 

居家工作模式,颱風天還是得在家上班

在小豪案例中,颱風天小豪公司是採取居家上班政策,小豪到底要不要上班?

我想這個答案應該很清楚了,答案是:要。

外面颳大風下大雨,選擇不去上班是基於「安全考量」,但雙方若原本就約定好在家上班,勞工不需要外出工作,生命安全也不會受到威脅,因此仍要照常提供勞務,勞工完全沒有不上班的合理性。如果小豪看到政府宣布停班,就自做主張放自己一天假,雇主可以算他曠職,也可以不給他當日的薪水,甚至可以懲戒小豪。除非颱風天又遇到停電,此時小豪要在家用電腦上班也沒辦法,才能免去上班的義務。

可能會有人問:有些公司是分流上班,一半人要通勤,另一半在家工作,那這樣不是不公平嗎?要通勤的那一半,遇到颱風可以合法拒絕上班,但是在家上班的那一半反而得乖乖工作?

如果是這種情況,我會建議雇主乾脆改成全體員工在家工作,或統一都不用上班,避免管理上的困擾。

 

颱風天餐飲外送員可以停止送餐嗎?

根據職安署訂定的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》跟《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》規定,「雇主應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之評估機制、流程及相關表單,針對食物外送員之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,實施風險評估,辨識可能危害及採取因應之分級管理措施············例如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,經評估各項資訊,認有顯著或有可預見風險時,應停止從事食物外送作業,以維護外送員之生命安全。」

不管是餐廳的外送服務,或者是餐飲外送平台像是 UberEat、Food Panda 等,只要有顯著風險,就應該要外送員停止外送,若違反規定被查獲就會被處罰。如果因此造成外送員死亡,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四十條規定,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,就算沒有造成傷亡,硬是要外送員在颱風天外送,而沒有適當的安全評估機制及危害防止措施,也會被依同法第四三條第二款規定,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。

 

│老闆可以這樣做│

● 居家工作期間遇到颱風假,員工還是必須出勤。若員工未請假又缺勤,老闆可以記曠職,更可以不給當日工資。

● 若工作內容會受到颱風天影響而危及員工生命,老闆應主動告知員工停止業務,例如外送員等,否則可能觸法。

● 若是颱風天仍必須出勤的工作,如媒體從業人員、電力搶修員等,執行業務時若判斷狀況可能危及生命,可行使退避權暫時停止工作,雇主不可事後追究責任。




 

關鍵詞: 溝通談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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